加工定制是 | 品牌电解抛光 |
型号jhj504 | 材质PP板材 |
装机容量95Kw | 功率23Kw |
容积88L | 介质尺寸450*350*500mm |
用途不锈钢电解抛光 | 规格1000A/12V |
加工定制是 | 品牌电解抛光 |
型号jhj504 | 材质PP板材 |
装机容量95Kw | 功率23Kw |
容积88L | 介质尺寸450*350*500mm |
用途不锈钢电解抛光 | 规格1000A/12V |
为了提高金属制品(如:不锈钢、铜等金属)的耐蚀性及装饰性,需要对不锈钢表面进行抛光。目前,金辉杰科技专业研发出了两种工艺分别是化学抛光和电解抛光(也称电化学抛光)。无论是电解抛光还是化学抛光,目的都是能使工件表面粗糙度降低,以获得光亮、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可以有效帮助工厂解决在金属表面处理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下面金辉杰主要为大家介绍不锈钢电解抛光(也称电化学抛光)和铜材化学抛光两种金属抛光工艺的优点,以便有需要的朋友参考阅读:
一、不锈钢电解电解抛光:
优势:抛光工艺成熟,生产效***,数分钟内可抛光至镜面光亮,且抛光深度强抛光后光泽保持长久不变。抛光电流密度小,电压低,较一般传统抛光液可节约一半以上的的用电量,抛光液性能稳定,24小时连续工作可保用一年以上,生产成本低廉,药液容易维护管理,适用所有200、300、400系列不锈钢抛光,也适用镍基合金抛光。
电解抛光设备的组成:电源、整流器、抛光槽、工件专用挂具、加热设施设、阴极和阳极材料、若干漂洗用胶框、电解抛光液。
1、本抛光液在其使用初期会产生泡沫,因此抛光液液面与抛光槽顶部之间的距离不应≥15cm;
2、 不锈钢工件在进入抛光槽之前应尽可能将残留在工件表面的水分除去,因工件夹带过多水分有可能造成抛光面出现麻点,局部浸蚀而导致工件报废;
3、在电解抛光过程中,作为阳极的不锈钢配件,因其所含的铁、铬元素不断转变为金属离子溶入抛光液内而不在阴极表面沉积。随着化学反应的进行,金属离子浓度会不断增加,当达到一定浓度后,这些金属离子以磷酸盐和硫酸盐形式从抛光液内沉淀析出,沉降于抛光槽底部。因此抛光液必须定期过滤,去除这些固体沉淀物;
4、在抛光槽反应过程中,除磷酸、硫酸不断消耗外,水分因蒸发和电解而损失,此外,高粘度抛光液不断被工件夹带损失,抛光液液面不断下降,需经常往抛光槽补加抛光液和水;
5、本产品中和后排放符合当今环保要求
详情请咨询罗先生 18681545526 15889602824
不锈钢化学抛光液又名不锈钢电解抛光液,是多种电解抛光液的统称,成分有磷 酸、硫 酸等多种化学助剂,主要用于不锈钢工件的电解抛光以及对各种不锈钢配件进行酸洗除杂。
行业概况
供求关系是一个行业能否快速发展的前提。目前来看,市场需求是很大的,而供应方面却略显不足,尤其是拥有核心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过硬的企业并不多,行业整体缺乏品牌效应。在需求旺盛的阶段,行业需求巨大,发展前景好,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如何保持行业的健康,稳定且可持续发展,抛丽斯呼吁业内企业共同努力,尤其需要发挥吃毛求疵的研发精神,进一步提高生产工艺,降低成本,真正解决客户的实际困难,严把质量关,提供***的产品。
产品特点
1.适用范围广,可适用200、300、400系列各种材质的不锈钢。
2.抛光液不含铬离子,符合当今环保要求,节省环保设备投资及废水处理费用。
3.抛光电流密度小,电压低,电能消耗较传统工艺低1倍以上。
4.抛光效***,质量好,数分钟内可抛至镜面光亮。
5.抛光液使用寿命长,易于维护管理。
使用方法
原液使用,铅板做阴极(负极),工件做阳极(正极),60-65度,电流密度10-25安培/平方分米,电压8—10伏,时间5-8分钟。
注意事项
1.抛光液在其使用初期电解抛光时会产生泡沫,因此抛光液液面与抛光槽顶部之间的距离不应≤15cm,可以选用金辉杰科技不锈钢电解液,不起泡沫。
2. 不锈钢工件在进入抛光槽之前应尽可能将残留在工件表面的水分除去,因工件夹带过多水分有可能造成抛光面出现严重麻点,局部浸蚀而导致工件报废。
3. 在电解抛光过程中,作为阳极的不锈钢工件,其所含的铁、铬元素不断转变为金属离子溶入抛光液内而不在阴极表面沉积。随着抛光过程的进行,金属离子浓度不断增加,当达到一定数值后,这些金属离子以磷酸盐和硫酸盐形式不断从抛光液内沉淀析出,沉降于抛光槽底部。为此,抛光液必须定期过滤,去除这些固体沉淀物,选用金辉杰不锈钢电解液,工艺制造解决了沉淀类物质过多的工艺。
4. 在抛光槽运行过程中,除磷 酸、硫 酸不断消耗外水分因蒸发和电解而损失,此外,高粘度抛光液不断被工件夹带损失,抛光液液面不断下降,需经常往抛光槽补加新鲜抛光液和水
5、中和后排放符合当今环保要求。
6、本品有腐蚀性,勿入眼、口,勿触皮肤。如误触,立即用清水冲洗,严重者,按强酸***就医;
7、密封阴凉处保存,长期有效。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427132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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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5-06-0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余二梅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区永宁八巷4号106 |
营业期限 | 2015-06-08 至 5000-01-01 | 登记机关 | 龙岗局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化工产品、电解抛光设备及抛光液的研发、销售及租赁;高频电源、整流机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