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做控制效果评价?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46号)第十三条规定: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评价意义:
完成项目验收-放射防护控制效果完成后建设项目获得门的行政许可,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验证放射性危害种类及强度(浓度)、核查放射防护措施的有效性-通过现场检测验证项目建成后工作场所中的辐射剂量水平,核实放射防护设施、措施是否有效、合理,能否有效控制工作场所辐射强度及危害,放射设备稳定性检测方法,切实保障工作人员与公众的健康、安全。
控制职业病-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使辐射防护达到化,避免发生放射故或职业病。
深圳天鉴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具备开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的资质认可,可为机构提供此项服务。
机构必须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才能开展放射诊疗工作项目.
为什么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门发布的《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第十六条明确提出: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哪些机构需要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和健康检查的活动的机构。
辐射性能和防护检测业务概况
该业务主要针对机构诊疗设备的防护性能检测和工作场所防护检测,如电子直线、PET-CT、SPECT-CT、CT、DSA、CR、DR、机、X射线设备等诊疗设备,让机构了解所使用诊疗设备的相关性能,保护受检者和工作人员免受不必要的照射,为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提供技术依据。同时可承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作业场所性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如工业探伤、辐照加工、性同位素、测井、运行,人体、行李包、车辆和集装箱检查系统,以及其他含源仪表装置等。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MA1P1WMF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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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7-05-2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吕福华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东富路32号C栋411室 |
营业期限 | 2017-05-22 至 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 |
经营范围 | 辐射检测;环境、电子产品、食品、水质、汽车、玩具、纺织品、水产品和渔业环境领域的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物医学检测技术开发;职业安全与防护技术咨询;计量器具,仪器仪表的校准、检测,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销售仪器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