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性伊顿 | 是否进口否 |
产地中国 | 品牌伊顿 |
型号FAZ | 是否专供外贸否 |
3C额定电压范围直流额定电压1000V及以下 | 分断能力66kA |
极数3P | 额定电流4000A |
脱扣器型号V【标准型,电流表型】 | 控制器型号标准型,电流表型 |
安装方式抽屉式 | 操作方式手动操作 |
接线方式板后接线 | 控制电压690V |
壳架电流4000 | 分段能力B 66kA |
欠压配置/欠压电压220V | 特性智能型 |
脱扣方式分励脱扣器 | 应用场景一级配电 |
净重100KG | 额定工作电压690V |
产品特性伊顿 | 是否进口否 |
产地中国 | 品牌伊顿 |
型号FAZ | 是否专供外贸否 |
3C额定电压范围直流额定电压1000V及以下 | 分断能力66kA |
极数3P | 额定电流4000A |
脱扣器型号V【标准型,电流表型】 | 控制器型号标准型,电流表型 |
安装方式抽屉式 | 操作方式手动操作 |
接线方式板后接线 | 控制电压690V |
壳架电流4000 | 分段能力B 66kA |
欠压配置/欠压电压220V | 特性智能型 |
脱扣方式分励脱扣器 | 应用场景一级配电 |
净重100KG | 额定工作电压690V |
UL 489和UL 1077都是断路器UL认证的标准,如何判断断路器办理UL认证适用哪个标准是断路器厂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接下来为大家介绍断路器UL 489和UL 1077认证的区别。
什么是 UL 489 和 UL 1077?
UL 489 断路器
UL 489 断路器“旨在安装在断路器外壳中或作为其他设备的一部分,例如服务入口设备和配电板。” 根据美国国家电气规范,面板设计经常需要它们。
UL 1077 辅助保护器
UL 1077 将辅助保护器定义为在已经提供或不需要支路过压保护的器具或其他电气设备中用作过流、过压或欠压保护的装置。
重要说明:虽然术语断路器用于描述 UL 489 和 UL 1077 设备,但 UL 1077 设备不被 UL 视为断路器。他们被定义为补充保护者。
UL 标准比较 – UL 489 与 UL 1077
在 UL 服务下,低压空气断路器、塑壳断路器和微型断路器经过评估并“列名”为 UL 489,可作为独立产品使用。
相比之下,UL 1077(电气设备中使用的补充保护器)下的“认可”设备仅被评估为用作“列名”产品中的组件。
与“列名”断路器相比,UL 1077 补充保护器是“认可”组件。这意味着对它们在“列名”产品(例如 UL 508a 面板)中的工厂安装进行调查。
UL 489 和 UL 1077 设备都必须通过一系列校准、过载、耐久性和短路测试。
UL 489 和 UL 1077 标准测试类似,但 UL 489 测试更为严格。与 UL 489 不同,UL 1077 电路保护设备不一定需要通过测试。有关测试的比较,请参见下面的图 1。
结构差异
UL 489 微型断路器和 UL 1077 辅助保护器之间的主要物理区别在于所需的极间距。
UL 489 – 空气 1 英寸,表面 2 英寸。
UL 1077 – 空气中 3/8 英寸,表面上方 1/2 英寸。
何时使用 UL 489,何时使用 UL 1077
一般规则是,一个 UL 489 断路器可以同时保护多个设备,例如整个控制面板;而 UL 1077 辅助保护器保护一个设备,除了那些为电机或变压器供电的设备以及那些退出设备的设备。这些将被归类为分支电路,或可用于出口或馈电利用设备。在不需要 UL 489(支路)保护或由其他设备提供的情况下,可以使用辅助保护器。UL 489 列出的电路保护器可作为专用于保护分支电路和插座的最终过流设备。它不需要连接额外的备用过流设备。***,可以使用 UL 489 断路器代替 UL 1077 补充保护装置。
控制设备的复杂性不断增加。这伴随着控制面板内的组件对过载或短路导致的过电流造成的损坏的敏感性成比例增长。必须保护操作人员和设备免受电气故障的影响,避免对人员生命和设备造成损害。断路器产品需根据适用的产品获得UL认证,才能在更好的在美国市场销售。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3MA2XYJC98W |
---|---|---|---|
成立日期 | 2017-01-2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路生 |
注册资本 | 108万(元)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金钟路13号2011室之二 |
营业期限 | 2017-01-20 至 2067-01-19 | 登记机关 |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 | 其他互联网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不含网吧);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动画、漫画设计、制作;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五金零售;灯具零售;家具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信设备零售;其他电子产品零售;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其他计算机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光电子产品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其他未列明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