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的所有泵产品需涂漆的零部件、泵头、单机、整机等涂漆工艺。 1、需涂漆表面应用范围。 1.1除非买方要求,否则非金属表面、不锈钢以及有色金属表面不需涂漆。 1.2除非买方要求,否则碳钢、铸铁等黑色金属加工面不需要涂漆。 1.3除非买方要求,否则原动机(电动机)不需涂漆。 2、各涂层层次及作用。 2.1底漆一层,用于金属表面打底,是最基层用漆,主要起防锈、防腐作用。 2.2零部件打腻子一遍,组装后的泵头、单机、整机再打腻子一遍。腻子用于预先涂底漆的金属表面,主要作用是填平凹坑和缝隙,经打磨后呈平整光滑表面。 2.3面漆二层,用于底漆和腻子之后,时最外层用漆,主要作用是使零部件或泵头、单机、整机外观美观、整齐、耐腐蚀。 3、各种漆符合的标准及使用要求、颜色。 3.1底漆符合HG/T2009-1991铁红醇酸底漆可直接使用或用二甲苯稀释后使用。 3.2腻子符合牌号G07-3,要求颜色:白色,可直接使用或用二甲苯稀释后使用。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223MA078N6B8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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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21-02-0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万婷 |
注册资本 | 1,1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北区二号路11号 |
营业期限 | 2021-02-02 至 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喷涂加工;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3D打印服务;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