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特性操作简单 | 是否进口否 |
产地国产 | 品牌sw |
型号SWLHW-4 | 检测项目其他 |
类型水质快速分析仪 | 电源电压AC220V,50HZ |
适用行业水厂化验室、 疾控中心、 医院、 游泳馆、 其他 | 加工定制是 |
氮气流量计控制0-3L/min | 控温精度±0.5℃ |
加热方式自动控温恒温水浴 | 温度范围室温-99.9℃ |
加热功率1000W |
产品特性操作简单 | 是否进口否 |
产地国产 | 品牌sw |
型号SWLHW-4 | 检测项目其他 |
类型水质快速分析仪 | 电源电压AC220V,50HZ |
适用行业水厂化验室、 疾控中心、 医院、 游泳馆、 其他 | 加工定制是 |
氮气流量计控制0-3L/min | 控温精度±0.5℃ |
加热方式自动控温恒温水浴 | 温度范围室温-99.9℃ |
加热功率1000W |
产品介绍:
1、产品原理
水样中的硫化物经酸化,生成的硫化氢随载气(氮气)进入吸收瓶/吸收显色管中被吸收溶液(乙酸锌-乙酸钠溶液或2%氢氧化钠溶液)吸收,选择相应的分析方法对吸收瓶/吸收显色管中吸收的硫离子进行分析测定。
2、产品用途
QYLHW-4水质硫化物酸化吹气仪根据2022年新国标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典量法)标准开发生产的。水质硫化物测定的样品前处理需要。
3、产品执行标准
2022年新国标HJ1226-2021《水质硫化物的测定--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产品特点:
1、大容量反应瓶,可同时处理多个样品。
2、盐酸口、气体进气口、出口三口一体且相互区分开,不干扰操作。
3、恒温水浴加热,具有快速自动恒温控制系统,加热温度可以手动设定。
4、由升降位置固定旋钮调节样品架及配气系统,旋转样品架的升降,正面安装样品,操作方便。
5、每个样品的氮气流量独立控制调节或关闭,针阀气体流量计准确控制和显示气体总消耗量。
产品参数:
产品型号:SWLHW-4
1、样品数:4位
2、反应瓶:500ml*4个
3、吸收管:100ml*4个
2、加热方式:自动控温恒温水浴
3、加热功率:l000W,加热均匀
4、氮气流量计控制:0-3L/min
5、温度范围:室温-99.9℃
6、显示方式:数字显示
7、控温精度:±0.5℃
8、氮气入口压力:0.1Mpa
9、氮气流量支路:0-1L/min
10、工作电源:AC220V,50HZ
11、环境温度:(5-35)℃
12、环境湿度:(0-95)%RH
更多型号规格请咨询定制 | |||||
产品型号 | SWLHW-6C | SWLHW-4H | SWLHW-6B | SWLHW-6 | SWLHW-4 |
样品数 | 6位 | 4位 | 6位 | 6位 | 4位 |
反应瓶 | 500ml*6个 | 2L*4 | 500ml*6个 | 500ml*6个 | 500ml*4个 |
吸收管 | 100ml*6个 | 50ml*4 | 100ml*6个 | 100ml*6个 | 100ml*4个 |
控制方式 | 7寸大液晶触摸屏控制 | 手动升降 | 7寸大液晶触摸屏控制 | ||
加热方式 | 自动控温恒温水浴 | 水浴加热 | 自动控温恒温水浴 | 自动控温恒温水浴 | 自动控温恒温水浴 |
加热功率 | l000W,加热均匀 | l000W,加热均匀 | l000W,加热均匀 | l000W,加热均匀 | |
温度范围 | 室温-99.9℃ | 室温-99.9℃ | 室温-99.9℃ | 室温-99.9℃ | 室温-99.9℃ |
显示方式 | 数字显示 | LED数字显示 | 数字显示 | 数字显示 | 数字显示 |
控温精度 | ±0.5℃ | 控温精度±1℃ | ±0.5℃ | ±0.5℃ | ±0.5℃ |
氮气入口压力 | 0.1Mpa | 0.1Mpa | 0.1Mpa | 0.1Mpa | |
氮气流量支路 | 0-1L/min,单独可调 | 0-3L/min(可调) | 0-1L/min,单独可调 | 0-1L/min | 0-1L/min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22MA3QNWM5X9 |
---|---|---|---|
成立日期 | 2019-10-0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新苓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秀园路2号15号楼701户-703房间 |
营业期限 | 2019-10-08 至 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 | 仪器设备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实验室管理技术咨询,实验室检测,实验室检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不含认证),实验室技术标准开发,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实验室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维修;批发:机械设备(不含特种设备)、检测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备)、实验室设备及耗材、玻璃仪器、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品)、办公用品;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