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玻璃钢 | 型号20吨 |
别名化粪池 | 材质玻璃钢 |
用途污水沉淀 | 规格2米*7米 |
品牌玻璃钢 | 型号20吨 |
别名化粪池 | 材质玻璃钢 |
用途污水沉淀 | 规格2米*7米 |
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属于初级的过渡性生活处理构筑物。生活污水中含有大量粪便、纸屑、病原虫...悬浮物固体浓度为100~350mg/L,有机物浓度BOD5在100~400mg/L之间,其中悬浮性的有机物浓度BOD5为50~200mg/L。污水进入化粪池经过12~24h的沉淀,可去除50%~60%的悬浮物。
沉淀下来的污泥经过3个月以上的厌氧发酵分解,使污泥中的有机物分解成稳定的无机物,易腐败的生污泥转化为稳定的熟污泥,改变了污泥的结构,降低了污泥的含水率。定期将污泥清掏外运,填埋或用作肥料。要求:化粪池的沉淀部分和腐化部分的计算容积,应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第4.8.4~4.8.7条确定。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宜采用12h~24h。对于无污泥处置的污水处理系统,化粪池容积还应包括贮存污泥的容积
最早的化粪池起源于19世纪的欧洲,距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在城市生活区内设置化粪池的初始目的是为了积取肥料.随着城市化的进展及环境污染的加剧,化粪池对保护水体起到了积极作用。现今,在我国许多大城市,化粪池为农业生产提供肥料的作用已基本消失,化粪池已成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措施之一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9001076059957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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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3-08-2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帅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20号 |
营业期限 | 2013-08-22 至 2033-08-21 | 登记机关 | 石河子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 | 玻璃钢容器(非压力容器)、玻璃钢化粪池、线缆保护管、玻璃钢管道及管件的生产、销售与安装;玻璃钢环保设备、玻璃钢风机、冷却塔、中央空调的销售及安装;水箱、模塑格栅、拉挤型材、门窗、PVC地板的销售、安装;防腐保温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