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是由活动照相术和幻灯放映术结合发展起来的一种连续的影像画面,是一门视觉和听觉的现代艺术,也是一门可以容纳戏剧、摄影、绘画、音乐、舞蹈、文字、雕塑、建筑等多种艺术的现代科技与艺术的综合体。
但它又具有独自的特征,电影在艺术表现力上不但具有其它各种艺术的特征,又因可以运用蒙太奇(法语:Montage)这种艺术性突跃的电影组接技巧,具有超越其它一切艺术的表现手段,而且影片可以大量复制放映,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电影已深入到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50612537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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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4-03-1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马丽丽 |
注册资本 | 400万(元)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五里桥二街1号院7号楼1层0102 |
营业期限 | 2014-03-13 至 2034-03-12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企业策划;摄影、扩印服务;电脑动画设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租赁照相器材;服装租赁;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企业管理咨询;文艺创作;声乐技术培训;舞蹈技术培训;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舞台灯光音响设计;技术开发;企业策划;销售计算机、灯具(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照相器材、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工艺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