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食品级 | 有效物质含量99% |
产品规格25*1 | 主要营养成分谷氨酸 |
品牌九庭 | 外观白色结晶性粉末 |
含量99% | 保质期2年 |
主要用途营养强化剂 |
型号食品级 | 有效物质含量99% |
产品规格25*1 | 主要营养成分谷氨酸 |
品牌九庭 | 外观白色结晶性粉末 |
含量99% | 保质期2年 |
主要用途营养强化剂 |
L-谷氨酸 谷氨酸 L-麸酸 L-2-氨基戊二酸
CAS:56-86-0
分 子 式:C5H9O4N
相对分子质量:147.1
性状:无色或白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粉末,几乎无味,无臭,有特殊滋味和酸味。加热至160℃时熔融并析出水分子,224~225℃分解。水溶液呈酸性,饱和水溶液的PH值约3.2。难溶于水(0.72g/100ml,20℃;6.66g/100ml,80℃)。是动植物氮平衡中非常主要的一种氨基酸。
用途:代盐剂:主要作为生产谷氨酸钠的原料;鲜味剂(主要用于肉类、汤类和家禽等);营养增补剂。亦可用作虾、蟹等水产罐头中产生磷酸铵镁结晶的防止剂,用量0.3%~1.6%。按我国GB2760-96规定可用作香料。
*** :1.FAO/WHO(1984):用于方便食品的肉汤和汤类,10g/kg。
2.FEMA(mg/kg):饮料、焙烤制品、肉、肉香肠、肉汤、乳及乳制品、调味料、谷类制品,均400mg/kg。
3.FDA,§172.320(2000):作为营养增补剂,***12.4%(以食品中总蛋白质的重量计)。
4.中国台湾卫生署,2010-05-11:可用于各类食品中视实际需要适量添加(限于补充食品中不足之营养素时使用;限于食品制造或加工必须时使用)。
质量标准:采用医药级(EP5)、食品级(FCC V)或根据客户需要。
项目 | 医药级(EP5) | 食品级(FCC V) |
外观 | 白色结晶性粉末 | 白色结晶性粉末 |
含量(干基) | 98.5%~100.5% | 98.5%~101.5% |
比旋光度 | +30.5°~+32.5° | +31.5°~+32.5° |
pH | -- | ≈3.2 |
干燥失重 | ≤0.5% | ≤0.1%Max |
硫酸灰分 | ≤0.1% | -- |
炽灼残渣 | -- | ≤0.3% |
氯化物 | ≤200PPM | -- |
硫酸盐 | ≤300ppm | -- |
铵盐 | ≤200PPM | |
铁 | ≤10PPM | -- |
重金属 | ≤10PPM | -- |
铅 | -- | ≤5mg/kg |
包装:牛皮纸袋(净含量为20KG)或纸桶包装,每桶净含量为25KG,还可根据客户需要包装。
运输:轻装轻卸以防包装破损,防日晒雨淋,不能与有毒,有害物同运。为非危险品。
储存:储存于阴凉,干燥,清洁,遮光的环境中,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放,以免污染。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03MA44J3QC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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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 2017-10-3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志军 |
注册资本 | 600万(元)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郑新快速通道东侧、双湖大道北侧龙湖锦艺城购物中心号楼1单元15层1502号 |
营业期限 | 2017-10-31 至 无固定期限 | 登记机关 | 新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